一、 更正人名称:中共丽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 采购项目名称:《清廉丽水这三年》宣传片拍摄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浙鼎峰磋商[2021]099号
四、 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9日
五、 更正理由:
采购文件更正
六、 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需求表述 | 1.承接主体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抽调精干力量积极参与《清廉丽水这三年》专题片拍摄的各项工作,密切配合、协同完成警示教育片制作。对片中涉及的内容严格保密并与中共丽水市纪委签订保密协议,如发生泄密事件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如期按质按量完成前期脚本撰写、修改、镜头拍摄和后期制作,确保拍摄质量和宣传效果的统一。 | 1.承接主体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抽调精干力量积极参与《清廉丽水这三年》宣传片的各项工作,密切配合、协同完成本片制作。如期按质按量完成前期脚本撰写、修改、镜头拍摄和后期制作,确保拍摄质量和宣传效果的统一。 |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润锋
联系电话:15990897258
传真:0578-2531111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979号3楼
2、采购人名称:中共丽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项先生
联系电话:0578-2098759
传真:0578-2098759
地址:花园路1号
3、监督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监督投诉地址]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 《清廉丽水这三年》宣传片拍摄项目更正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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