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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大数据中心长沙市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湖南| 长沙市
发布时间:
2021-08-10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106250029-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大数据中心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上海星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市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10625002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市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项目 软件运维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695000
合计金额小写: 695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玖万伍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计量

单位

单价

数量

小计

1

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平台

269000.00

1套

269000.00

2

配套服务——远程技术监测服务

163000.00

1套

163000.00

3

配套服务——专人驻场服务

125000.00

2人

250000.00

4

配套硬件——办公设备

13000.00

1套

13000.00

合计

695000.00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人工、管理、财务、培训、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甲方不因实际工作量增加而向乙方增加给付费用,但实际给付总额可因违约、服务考核而调减。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8-03 —— 2022-09-30

3.2 履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202183-2021930日为建设期,2021101-2022930日为服务期,服务期内,乙方提供技术监测服务、专人驻场服务。

3.4服务内容:

本项目监测范围覆盖长沙市本级和各区县政府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号、新浪微博、今日头条、短视频、大鱼号,百家号、澎湃号及其他政务新媒体。建设及服务期内,甲方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政务新媒体监测范围及数量进行动态调整。

3.4.1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平台建设要求

依据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发布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建设长沙市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平台,重点针对互动回应差、内容不更新、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对全市政务新媒体进行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提升政务新媒体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及时性。结合具体考核指标,主要建设四大模块: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模块、微信内容运营管理模块、政务新媒体监测模块、大数据监控大屏模块。

3.4.1.1新媒体备案管理模块

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模块主要为长沙市各政务新媒体运营单位提供政务新媒体制度及运营情况备案功能,同时支持上级管理员实时掌握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和注销状态,响应对政务新媒体开设状态的考核要求。

(一)监管制度文件备案

1)我的监管文件

通过此模块上传、更新或者删除相关政务新媒体监管制度文件,并可查看监管文件列表。包含但不限于制度文件上传、制度文件更新与删除、制度文件列表等。

2)文件处理记录

可通过此模块查看本单位或者下级单位制度文件上传、更新、删除记录。文件处理记录列表包括单位、处理账号、处理类型、处理记录内容、处理时间信息,并支持按处理时间、处理类型、单位名称/处理账号关键词查询,支持报表一键下载。

3监管文件汇总

监管文件汇总模块主要便于政务新媒体监管单位查看本单位及辖区内政务新媒体监管制度文件备案情况。包含但不限于监管文件数据统计、制度文件列表、单位制度备案情况。

(二)政务新媒体备案申请

1备案政务新媒体

可通过备案政务新媒体模块对本单位或者下级政务新媒体进行备案,支持新增备案、变更备案(含基本信息变更、运营状态变更等)及撤销备案。包含但不限于支持备案类型、已在案政务新媒体列表等。

各单位若需要了解本单位在本平台中已在案政务新媒体的备案情况,可通过备案政务新媒体模块中查看已在案政务新媒体列表,该列表包括政务新媒体类型、政务新媒体名称、主办单位、注册时间、在案时间、在案运营状态等信息。支持按注册时间、在案时间、政务新媒体类型、运行状态、政务新媒体名称关键词查询。

2我的备案

各单位可通过“我的备案”子模块查询每次提交备案申请的审核进度。我的备案列表支持按备案时间、审核处理时间、备案类型、审核状态、政务新媒体类型、政务新媒体名称关键词查询。支持查看每次备案详情及其最新审核处理结果。对审核不通过的备案,支持修改备案内容,并再次提交备案。备案详情中支持查看备案申请及审核流程日志。

(三)政务新媒体备案审核

自动根据已设定备案审核规则流转备案申请,具备政务新媒体备案审核权限的单位可通过备案审核模块对下级政务新媒体备案申请进行审核。

备案审核列表支持按备案时间、处理时间、备案类型、审核状态、政务新媒体类型、政务新媒体名称/主办单位/备案账号关键词搜索查询。

支持点击进入查看备案详情信息;

支持单个备案审核及批量审核,审核支持填写审核备注。

(四)备案统计

备案统计子模块可提供本单位及辖区各单位已在案政务新媒体备案情况统计数据及备案信息列表。

备案统计数据:包括在案政务新媒体总数、在案政务新媒体运营状态分布占比、在案政务新媒体类型分布占比。

在案政务新媒体列表:支持按注册时间、在案时间、政务新媒体类型、运营状态、政务新媒体名称/主办单位关键词搜索。

支持查看各个在案政务新媒体详情信息。

(五)备案流程提醒

支持通过短信或者微信推送备案审核流程操作信息,便于相关人员及时了解最新备案处理动态。需提供的备案流程提醒至少包括:备案审核结果提醒与待处理备案申请提醒。

(六)备案相关设置

1分级授权分配账号

支持按备案单位层级架构设置备案账号,并支持按账号角色分级授权。

2备案审核流程自定义

支持审核流转类型有:

仅直属上级审核:即各单位提交的备案申请,仅需其直属上级审核即可。

仅最高级审核:即各单位提交的备案申请,仅最高级单位账号审核即可,如本项目中,只需长沙市政府账号审核即可。

按层级审核:即各单位提交的备案申请,将按组织架构层级一级一级进行审核,只有前一级审核通过才会流转给下一级单位进行审核。

用户可按需设置备案审核流程,并在保存后生效。

3.4.1.2、微信内容运营管理模块

在服务期内,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运营的原则,提供一站式微信内容运营管理系统,为用户提供微信公众号图文编辑、群发审核、互动管理、粉丝管理等功能,具体如下:

(一)多账号授权与切换

实现微信多账号一键切换,轻松实现对多平台多账号内容发布与管理。

1政务新媒体账号授权

支持用户授权微信公众号。用户点击授权后,按照提示完成授权后,即可实现对授权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内容发布与管理。

2多账号一键切换

支持微信多账号实现一键灵活切换。

(二)素材订阅与管理

1素材订阅与分享

内容订阅:可自主采集订阅任意第三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的文章,如采集订阅国、省、市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便于各单位及时转载,同时提高内容创作效率。

上级推送文章:上级可共享推送优质文章素材,一键指定推送至各单位素材库,实现上下协同发声。

2素材管理

支持用户新建、修改素材名称、删除素材及对素材进行分组等操作。

素材分类展示:可按素材类型,分类汇总展示文章素材(单图文与多图文)、图片素材、视频素材、语音素材。

素材分组:支持用户对素材进行分组,并按分组查看。

素材创建:图片、音频、视频素材可通过“网络下载”、“从我的素材导入”或者“本地上传”方式导入。图片素材可支持用户微信上传至平台。图文类素材可通过图文编辑器在线进行创建。

(三)内容群发与审核

1群发功能

支持立即群发与定时群发;

对于微信公众号的群发,提供原创校验功能(非原创标记功能),用户可自主选择,若图文中含第三方原创信息,被微信判为转载时,是否群发。如此,可避免用户群发含原创信息的图文,从而引起不良影响。

支持管理员账号一键群发内容到所有授权的微信公众号。

2群发记录与管理

支持查看微信公众号的内容发布情况(群发成功与否、群发审核记录等),并支持对群发内容进行删除、查看留言、用户阅读与点赞等情况。

3内容审核

支持多级内容发布审核功能,支持按层级审核(如本级审核后,由上级单位审核),严格把控内容品质,支持备注说明。

(四)图文编辑器

提供图文编辑器,编辑器除具有基础编辑功能外,还提供丰富图文编辑排版、校对工具等,具体如下:

1基础编辑框功能

为方便用户编辑、排版,提供基础编辑排版功能,如查看源码、撤销、字体加粗、下划线、字体颜色、项目编号、段前段后间隔、行间距、字体、字体大小、对齐方式、多图、表情、日历、特殊符号等功能。

2图文编辑样式库

系统自带多样化图文样式:提供丰富图文编辑排版样式库,支持样式一键便捷套用。

用户自主创建文章模板样式:支持用户自定义文章样式,生成自己常用的文章模板样式库。如生成微信公众号固定头尾内容。

3支持文章一键导入功能

支持微信微博文章导入功能:输入任意微信或者微博文章地址,即可导入该篇文章内容至编辑器中;

支持从订阅采集的政务新媒体文章中导入:在编辑器信息导入模块,用户可查看系统采集的第三方微信、微博文章列表,用户可自主选择导入使用。

4支持视频导入使用

支持用户输入视频地址,并一键导入至编辑框中;同时,支持用户输入含视频的微信文章地址,可自动识别文章中的视频,用户选中视频后一键导入。

5一键排版功能

编辑器支持用户对正文内容进行一键排版。

6支持在线预览

为便于用户查看编辑信息的实际效果,提供在线预览功能,既支持浏览器在线预览,也支持推送至微信公众号进行预览。

7内容编辑自带错别字校对功能

为保障待发内容的质量及效果,避免出现严重错误或者不合规信息。平台在文章编辑器中,提供错别字校对功能,用户可在内容编辑模块中快速校对、审核并修改错别字,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要求点击编辑器中的错别字校对,即可自动对编辑器中的内容进行校对,校对完成后自动标红显示疑似错误内容,并提示正确词,便于用户快速矫正错别字。

(五)微信粉丝管理

可每日同步微信公众号粉丝数据,并以列表展示微信粉丝详情,并支持对微信粉丝进行分组、添加备注、拉黑等操作,同时还可查看的各个粉丝头像、昵称、关注时间、累计发送消息数及近30日消息数。

(六)留言及消息管理

1留言管理

支持按留言时间、群发时间进行排序查看,支持用户精选、回复或者删除留言。

2消息管理

支持对粉丝消息进行查看(历史和最新的消息均可查看),支持自定义时间或者输入粉丝关键词查询。

(七)互动情感分析(舆情感知)

支持采集政务新媒体网民互动信息(如微信留言、粉丝消息),并挖掘互动新消息中的情感倾向,有助于各政务新媒体感知负面舆情。

可对文章留言及粉丝消息展开正负面情感分析,汇总统计正负面情感占比情况,并提供情感趋势分析。另外,还支持用户自定义时间查看粉丝消息及文章留言情况,并支持详情报表下载。

(八)管理员——微信矩阵发文与互动管理

支持管理员对授权的微信公众号进行统一管理与查看,支持查看各微信公众号的群发记录,并对微信公众矩阵粉丝消息及留言情况进行查看与管理。

3.4.1.3、政务新媒体监测模块

支持对微信、微博、头条、抖音的技术检测,相关账户所有发布文章都会纳入监测范围,同时辅助人工监测和技术监测服务,定期为政务新媒体监测数据提供支撑。

(一)监测概况

提供微信、微博、头条号监测概况,主要展示各个政务新媒体的整体监测情况。

历史时间内容发布情况:提供历史时间内容发布趋势、最新更新状态、最近更新时间、历史时间中更新未达标的天数、最长的更新时间间隔。

发布与阅读情况汇总数据。

健康情况:严重表述错误、敏感字、外链等情况。

热点文章分析:提供昨日、近7日、近30日或其他历史时间热点文章top榜。

点击概况页中各个模块均可进入到详情页。

(二)发布监测

1发布量监测

每日监测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情况,将自动汇总统计每日信息发布量,支持用户查看任意时间段内的发布量趋势,支持查看发布详情列表。

2发布时效性监测

支持对政务新媒体发布时效性展开监测,可监测政务新媒体最近1次更新时间、近2周是否更新、最长更新时间间隔等,如此用户可对政务新媒体目前及历史的内容发布时效性进行分析。

(三)热点信息监测

可监测微信、微博、头条号中信息的阅读、点赞等情况,从而根据阅读数或者点赞数等提供网民关注热点图文/博文/头条榜。

列表提供原创标记,并支持按是否原创进行分类查看。

支持自定义指标排序。如微博文章榜支持按点赞数、评论数、转发数、发布时间进行排序。

支持自定义时间查询,支持按标题关键词查询,支持报表下载。

(四)严重错别字监测

对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中的严重错别字展开监测,经人工每日审核确认后,形成严重错别字监测列表:

支持查看政务新媒体名称、文章标题及网址、错别字、正确字、上下文(其中错别字标红)、审核状态、审核时间、修改状态等信息。

支持按审核状态和修改标记分类查看,支持按标题关键词、错别字/正确字/上下文关键词查询,同时支持自定义时间段查询。

提供修改标记功能,支持单个修改及批量修改标记。另外,除人工修改标记外,也可自动定期复核错别字是否已修改,并自动进行修改标记。

支持错别字定位功能。

(五)敏感信息监测

每两周对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中的敏感词展开监测,经人工审核确认后形成敏感词列表:

支持查看政务新媒体名称、文章标题及网址、敏感词、敏感词类型、上下文(其中敏感词标红)、审核状态、审核时间、修改状态等信息。

支持按修改标记分类查看,支持按标题关键词、敏感词/上下文关键词查询,同时支持自定义时间段查询。

提供修改标记功能,支持单个修改及批量修改标记。

提供敏感词报表下载功能。

(六)外链监测

每两周对政务新媒体信息中的外部链接地址进行检测,并形成外链列表。支持人工审核,帮助用户及时发现不合规外链:

支持查看政务新媒体名称、外链标题及网址、引用文章及网址、发现时间、审核状态、审核时间、修改状态等信息。

支持按修改标记、审核状态分类查询,支持输入外链标题或者引用文章关键词进行查询,同时支持自定义时间段查询。

提供修改标记功能,支持单个修改及批量修改标记。

提供外链报表下载功能。

(七)互动回应栏目地址可用性监测

可对已配置的互动回应栏目链接的可用性情况展开每日监测,并自动记录其通断情况。支持用户自定义查看任意时间段内互动回应栏目可用性统计、可用性监测详情列表,便于用户分析不可用故障点。

(八)微博粉丝监测

可监测微博粉丝量,并按粉丝量大小提供粉丝榜单。

(九)影响力传播指数分析

按监测到的原始指标,通过特定公式综合运算得出微信、微博及头条的影响力传播指数,并可按传播指数大小提供政务新媒体影响力榜单。通过标准化的影响力传播指数,便于用户方分析各政务新媒体进行横向及纵向对比分析。

(十)转发任务完成度检测

1转发完成度监测

提供转发任务完成情况汇总数据,并提供详细转发列表(含转发原文、转发政务新媒体名称、转发文章标题、转发时间等信息),支持按时间、政务新媒体分组、政务新媒体名称及转发文章关键词查询。

2转发影响力监测

为便于监管单位分析各个政务新媒体转发影响力,提供转发影响力分析功能。支持查看各转发文章的阅读、点赞或者转发情况汇总数据及详情列表数据,支持按政务新媒体分组、政务新媒体名称及转发文章标题关键词查询,支持转发影响力报表下载。

(十一)管理员报表——政务新媒体群监测汇总

为便于主管单位对辖区内各单位政务新媒体进行监控,汇总展示各个政务新媒体群的发文时效性、健康性、影响力及热点文章排名。支持按政务新媒体分组和关键词搜索查看,支持自定义统计时间,并可灵活切换排序指标及升降序展示。

1发布时效性榜单

按政务新媒体类型,展示各政务新媒体发布时效性榜单,发布时效性榜单中展示指标包括更新状态、最近更新时间、未达标天数、最长更新时间间隔。

2健康性榜单

按政务新媒体类型,展示微信/微博/头条健康性榜单,健康性榜单中展示指标包括严重表述错误、外链、敏感词。点击榜单中的指标值,可进入查看各个政务新媒体指标监测详情。

3影响力榜单

按政务新媒体类型,分别提供微信/微博/头条影响力榜单,不同政务新媒体影响力榜单展示指标不一样。支持用户自定义时间段汇总查看各个政务新媒体的发布量、阅读、点赞、影响力传播指数等情况。

4热点文章榜

按政务新媒体类型,分别提供微信/微博/头条热点文章榜单。微信热点文章榜支持按阅读数、在看数、在看率、发布时间进行排序;微博文章榜支持按点赞数、评论数、转发数、发布时间进行排序;今日头条文章支持按阅读数、评论数、发布时间进行排序。

(十二)监测日报及问题预警提醒

1监测日报提醒

矩阵监测日报:为便于监管方查看政务新媒体的整体监测情况,每日通过微信及短信的推送方式为政务新媒体矩阵管理员发送微信、微博及头条矩阵监测日报。

单个政务新媒体监测日报:为便于各单位查看本单位所运营政务新媒体的监测情况,每日通过微信及短信推送的方式给各单位责任人发送监测日报。

2问题预警推送提醒

支持按用户需求分组设置告警阈值,当系统监测到指标达到告警值(如发现微信、微博、头条中存在近2周未更新、严重错别字、敏感信息、非法外链等问题)时,将自动通过短信、微信的方式告知相关政务新媒体责任人。

(十三)监测配置

1采集配置

采集任务配置:提供政务新媒体采集配置功能,支持用户对监测采集任务进行增、删、改、查。具备成熟的微信、微博及头条号的信息采集功能,并可提供微信公众号、微博及头条智能采集配置功能,用户只需简单输入政务新媒体ID及政务新媒体名称,即可自动实现对该政务新媒体的监测功能。采集配置既支持单个配置,也支持批量导入配置。由项目承建方安排技术运维工程师完成监测配置,同时也支持用户自主完成相关监测配置工作。

政务新媒体分组:支持对已配置政务新媒体进行分组管理,支持单个分组和批量分组。

2更新状态阈值设置

为了满足各单位对更新时效性的多样化监测需求,系统支持用户按政务新媒体分组自定义更新状态判定标准,且不同用户判断标准互不干扰。

3转发任务监测配置

支持用户自主配置政务新媒体转发任务监测配置,支持对任务进行增、删、改、查,支持任务复制,并可设置转发政务新媒体、转发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3.4.1.4大数据监控大屏模块

基于长沙市现有政府网站群运维监测平台以及长沙市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平台,依托国产办公电脑和投影仪设备搭建可视化大数据展示界面的方式,综合展示长沙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测数据。

(一)政府网站群监控

通过与长沙市政府网站群运维监测平台接口对接,获取政府网站监测数据,以长沙市地图方式,展示各地区政府网站日常技术评测结果,同时支持点击查看各单位网站技术评测概况。

(二)政务新媒体健康性

1发文时效

实时显示当前各个政务新媒体最新发文时效性监测情况,如已经超期政务新媒体数、即将超期政务新媒体数。同时,以列表轮播形式展示各个政务新媒体最近1次更新据今时间等。

2内容安全——今日新增

此模块实时展示当日严重错别字、敏感信息及非法外链监测情况,同时实时播报最新发现的问题。

3内容安全——历史存量未修改数

此模块汇总统计截至昨日,未修改的严重错别字、敏感信息及非法外链数,并以词云的形式展现典型表述错误。另外,提供内容安全监测排名查看入口,点击可进入查看各个政务新媒体截至昨日仍未修改的内容安全问题数。

(三)政务新媒体影响力

1影响力趋势

按政务新媒体类型,展示微信、微博、头条及抖音统计时间段内的影响力趋势情况。

2综合影响力

按政务新媒体类型,分别展示微信、微博、头条及抖音的平均影响力,同时展示各类政务新媒体的发文数、点赞或者转发数等(如汇总展示微信的发文数、阅读数、点赞数、在看数;微博的发文数、点赞数、评论数及转发数)。

3影响力排名

按政务新媒体类型,分别展示微信、微博、头条及抖音的影响力top榜;

4发文热点

根据统计时间段内发文内容进行热点分析,以词云方式展现各类政务新媒体的发文热点关键词;

5热点关注文章

按政务新媒体类型,分别展示微信、微博、头条及抖音的网友热点关注文章。

(四)政务新媒体发布

1发布量

汇总展示总发布量,并按政务新媒体类型分类汇总展示;

2发文时效

按国办对政务新媒体更新时效性的要求(2周内更新1条),对政务新媒体的发文及时率及未达标天数进行展示。支持查看发文及时率趋势与未达标天数列表。

3发文类型

统计各类政务新媒体的发文类型(纯文字、图文及视频)分布情况。

4发文趋势

用趋势图展现各类政务新媒体的发文趋势;

5发布top

分类展示各类政务新媒体发布top榜。

(五)其他——自动轮播展示

要求大屏各模块可自动轮播展示,并在有操作时自动停留30秒后再进入轮播模式。

3.4.1.5 性能要求

3.4.1.5.1.准确性和时效性

保证系统数据处理的准确性,提供多种数据审查手段,数据的传输要及时、准确,数据运算的精度符合规定的要求,系统对各种业务操作、数据处理、模型运算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要求。

3.4.1.5.2.安全性与可靠性

提供良好的数据安全可靠性策略,采用多种安全可靠的技术手段,保证系统及数据的安全与可靠。应有高可用性的冗余备份机制,系统应具有长期连续工作的能力和容错的能力。系统应采用基于系统、网络、应用、管理的各种安全策略来保证信息安全。

1)系统有效工作时间要求≥99.5%;

2)系统应提供7*24小时的连续运行;

3)平均故障修复时间应小于30分钟;

4)进行增、删、改业务(不含大对象数据类型)响应时间在5秒以内;

5)查询操作的响应时间要求在5秒以内;

6)系统支持同时在线数不小于316,并发用户数不小于75;

7)查询基础数据(精确匹配)的响应时间不大于5秒。

8)查询单个数据主题的响应时间不大于5秒。

9)查询统计报表(非实时统计)的响应时间不大于10秒。

3.4.1.5.3.兼容性

兼容性需求重点考虑并分析用户端的兼容性,包括不同终端、不同浏览器的兼容性。平台兼容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兼容Chrome、FireFox、360等主流浏览器.

3.4.1.6 对接要求

3.4.1.6.1能力支撑

与长沙市政务云项目对接:本项目所需的计算、存储、网络资源、向政务云申请底层资源需求,基于软件和工具的二次开发服务由本项目负责,质保运维、监测、驻场服务由本项目提供。

与长沙市城市超级大脑项目对接,复用短信通知、微信通知等应用支撑服务、数据交换服务等软件和工具。

3.4.1.6.2数据共享

与长沙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依托长沙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本项目可共享数据资源目录,同时与网信办等单位舆情监测应用提供数据共享服务。

3.4.1.6.3数据源

与第三方新媒体平台对接(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通过与第三方新媒体平台对接,获取实时的发布内容、互动量以及评论信息、粉丝数等数据源,提供上层应用模块分析功能和业务处理功能。

与已建政府网站群运维监测平台对接,获取政府网站监测数据,支撑上层可视化应用建设。

3.4.1.7 数据服务建设要求

建设基础库、配置库、共享数据库以及业务库。通过从第三方新媒体平台对接获取相关数据,借助ETL转换清洗加载后形成基础库、业务库和共享数据库,为上层应用软件建设提供数据服务。依托长沙市“政务云”数据层的相关服务,梳理政府投资类信息化项目资源信息目录,通过数据交换共享系统实现数据资源在市本级各部门之间的流动与共享,为其他单位应用建设提供数据共享服务。

3.4.1.8 应用支撑层建设要求

依托长沙市政务云平台服务,为应用层提供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标准化的基础支撑软件;同时复用长沙市超级大脑中台统一消息、表单引擎等能力,服务于上层应用功能。

3.4.1.9 售后服务

乙方负责免费提供五年(2021101日-20269月30日)软件升级(含功能升级)服务。

五年期内,乙方不及时提供软件升级服务的,甲方有权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申请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亦有权拒绝其在五年内参与乙方为采购人的政府采购活动。

3.4.2政务新媒体监测平台服务配套建设要求

3.4.2.1政务新媒体远程技术监测服务

安排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及人工评测服务团队为本项目提供远程技术监测服务。

(一)日常数据审核服务

为本项目提供远程技术监测数据审核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严重错别字审核:每日对系统校对出来的微博、微信、头条号中的疑似严重错别字进行审核确认。

2敏感信息审核:每两周对系统校对出来的微博、微信、头条号中的疑似敏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3外链审核:每两周对系统监测出来的微博、微信、头条号中的外链进行审核,检查外链中是否存在非法外链。

(二)每月互动栏目规范性查验

安排专人每月远程检测查验微信公众号互动回应栏目的可用性及规范性(如是否添加互动回应栏目、是否跳转至统一互动交流平台),记录每次检查结果,并提供互动栏目规范性查验结果报告。

(三)季度政务新媒体检查报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中《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中的评分细则,由专业人工评测团队每季度对参评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并在每个季度的第二个月25日出具检查报告。每次报告下发后,安排专业评测团队在线为各单位提供在线报告咨询服务。

3.4.2.2办公笔记本:处理器i7;内存容量≧16GB;固态硬盘≧1T;物理分辨率1920×1080;独立显卡≧2GB;处理器基准频率≧4.7GHz;核心:四核;系统Windows10带office。质保期一年。

投影仪:安装方式 桌上正投;吊装正投;吊装背投;桌上背投;投影光源 灯泡;尺寸范围 30-300英寸;3D播放不支持3D功能;操作系统无智能系统。质保期一年。

3.4.2.3专人驻场服务

安排2名驻场工程师提供为期1年的现场服务,驻场人员主要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完成每日读网、日常问题巡检、问题督办、在线技术咨询及政务新媒体相关工作汇报等工作,同时随时开展应急数据分析、故障响应和需求沟通等相关现场工作。

(一)每日读网服务

对长沙市本级政务新媒体更新内容进行人工每日读网,主要对政务新媒体发文内容的格式、文字描述及影响使用体验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对其进行调整和整改优化。

(二)问题巡检及辅助督办服务

为有效推动各单位及时对问题进行整改,提高政务新媒体监管成效,由驻场工程师提供以下问题日常巡检及辅助督办服务:

1)每日严重问题巡检:专人每日通过长沙市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平台,对日常技术监测指标进行巡检,及时将系统发现的较为严重的问题上报给业主。

2)每周问题整改情况汇报:每周查看各单位本周监测问题的整改情况,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人工提醒业主方,以协助业主方对相关单位政务新媒体问题进行督办。

3)每两周1次报告:由专人提供长沙市政务新媒体发布超期和严重错别字的报告,每21次 。

4)除将日常巡检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给业主方,还需协助采购人下发问题整改通知。

(三)在线技术咨询服务

由驻场工程师为各用户单位提供7*24小时在线技术咨询服务:

1)处理各单位的提出的各类需求、咨询或问题处理申请,包括:业务类咨询服务、使用咨询服务、问题处理建议等。

2)对各个单位对数据准确性的质疑进行回复与核查,并及时给出合理解释。

3)实时在线收集用户的需求及建议,定期对整个系统进行升级完善,从而保持系统的先进性和实效性。

(四)其他工作

驻场工程师还应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项目需求,交付项目组相关服务成果给业主方,同时完成政务新媒体相关现场工作汇报等工作;

2)随时开展应急数据分析、故障响应和需求沟通等相关现场工作;

3)驻场人员要协助用户建设完善的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

4)业主方要求的其他工作。

3.4.2.4 安全保障体系

依托长沙市政务云平台安全体系,构建长沙市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项目的安全保障体系。项目的管理安全、基础设施安全、应用安全等均纳入“政务云”安全体系。

3.4.2.5 运维管理体系

依托长沙市政务云平台运维管理体系,制定长沙市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项目运维管理流程及制度,统一由长沙市政务云平台监控基础设施运行。

3.4.3 培训要求

为保证长沙市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项目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平台正常运行、后续应用推广,拥有一支经过培训的、技术过硬的用户操作和维护队伍是保证系统顺利建设并长期稳定、良好运转的重要保障。

乙方组织培训。项目中培训分为两组人员:系统管理维护人员、系统使用人员。目的是为本项目建设培养出两支过硬的队伍,即一支能对系统进行复杂的管理、维护并能做一般故障排除的高水平的技术维护队伍,和一支业务能力优秀、能熟练使用系统的业务应用队伍。

乙方的培训计划、培训方案应交甲方审批,经甲方同意后开展培训工作,并达到培训目的。

3.4.3.1业务培训

业务培训主要为系统使用人员的培训。由于此次涉及到的业务人员数量多、范围较广,因此在实施培训阶段,将针对不同对象采用定期与不定期方式分步的组织培训工作;对于其他未能参加集中培训的人员,将会整理相应的资料放在网站上供下载学习。从而实现对本项目中涉及到的各类人员全面展开实施培训工作。

组织应用使用人员对应用系统中不同角色进行分角色培训,不同角色操作系统的界面和功能各不相同,针对角色的培训方便对系统操作的掌握。

3.4.3.2技术支持及维护培训

为了使系统管理维护人员能对系统安装、应用及维护和故障的处理有全面的了解和认识,将根据项目实施的各阶段系统管理员安排有针对性的软件系统培训。

3.5运维服务考核

本运维项目由甲方对乙方工作实行月度考核,并根据以下考核结果支付运维服务费,具体规定如下:

服务考核计分表

序号

分类

权重

考核指标

指标定义及标准

计分办法

1

系统功能保障

15

微信内容运营管理,政务新媒体监管功能是否正常使用

核查系统各项功能够运行是否稳定,出现故障运维响应是否及时。

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响应并快速解决, 如系统出现无法访问且功能大面积无法使用持续时间超过两小时,每发现一次扣除5分。(因服务器故障或者安全检查等临时性关闭系统不在此范围)

5

备案系统中政务新媒体状态准确

核查监测状态政务新媒体与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数据、状态是否一致。

每发现存在数据不一致,且未联系甲方确认,发现一次扣1分

10

大屏实时展现内容准确性

核查大屏展示数据是否与监测平台数据保持一致性,且运维稳定。

1.如发现大屏数据展示存在空白、无法访问等问题,发现一次扣1分。

2.如发现大屏展示数据与监测平台实际数据不一致,每发现一次扣1分。

2

数据运维服务

10

检查报告

核实每季度是否按约定日期如期完成相关报告

未经过用户同意延迟提交检查报告,扣5分

5

监测对象及指标指标配置调整及时性

政务新媒体增加删减以及信息调整及时

未经过甲方同意延迟完成,发生一次扣1分

3

驻场服务

5

考勤情况

核实驻场人员在岗情况。

如发现驻场人员无故缺勤,每发现一次扣1分。

2

运维人员稳定性

是否频繁更换驻场人员

服务期内超过两次(含两个/次)以上人员更替则扣2分。

3

管理制度

乙方驻场违反甲方对的管理制度规范

每发现一次扣1分。

10

日常运维工作完成情况

核实驻场人员是否根据工作安排,完成每日读网、日常巡检、在线技术咨询等工作,同时随时开展应急数据分析、故障响应或需求沟通等工作

1.根据日常工作提交服务成果判定,按时提供相关成果记录文档不扣分。

2.未经甲方同意遗漏或延期提交,每次根据报告紧急性、重要性进行1-10的扣分。

3.未按期完成甲方布置的重大工作任务,扣5-10分。

4

项目成效

15

是否有效减少政务新媒体存在的互动回应差、内容不更新、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实现问题零通报。

根据国办、省级等季度或半年度问题通报清单进行相关绩效扣除。

出现一次/个政务新媒体被省级及以上部门通报的事件, 则扣除5分。

5

交付成果完整性

10

服务过程文档完整性

检查乙方服务过程数据报告是否齐全,并且按时提交

1.按招标需求及合同完整提供项目服务周期内所以可交付成果,不扣分。

2.如存在交付成果中遗漏重要文件则缺少一份扣除1分。

6

使用满意度

10

满意度

用户对项目服务的满意度

每收到一次监测服务的投诉扣2分

注:考核计分表扣分项,当服务不满足要求进行时,进行扣分,扣至该项分数为零时止;

甲方对乙方运维服务工作进行月度评价,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以上评价结果将与第三次应付款项的支付直接挂钩。允许5%的扣分,即年度平均得分95分(含95分)以上不扣减服务费。

(年度平均得分低于95分时)甲方实际支付乙方费用=合同第三次应付款项 ×(年度平均得分/100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8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款的30%即人民币贰拾万捌仟伍佰元整(¥208,500.00)。支付的前提是该项目财政经费预算指标已下达,且乙方已经提供对应数额的符合甲方要求的票据。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第二次支付:监测平台初验合格且正式运行2个月后,支付合同款的40%,即人民币贰拾柒万捌仟元整(¥278,000.00)。支付的前提是该项目财政经费预算指标已下达,且乙方已经提供对应数额的符合甲方要求的票据。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8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第三次支付:服务期满且整体项目正式验收(即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款的30%,即人民币贰拾万捌仟伍佰元整(¥208,500.00)(本款数额是理论应付款,实际应付款在考核后按本合同3.5考核规则计算)。支付的前提是该项目财政经费预算指标已下达,且乙方已经提供对应数额的符合甲方要求的票据。,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农行上海虹桥临空经济园区支行(上海星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0347160004000413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 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本省、本市)、团体标准及符合采购文件、本合同的约定。

5.2.2 服务质量:

5.2.2.1驻场人员在岗情况符合要求。

5.2.2.2 驻场人员稳定,不能频繁更换。

5.2.2.3 不能发生由于乙方工作疏忽而发生故障的情况。

5.2.2.4 乙方服务须遵守采购方的管理制度规范。

5.2.2.5 不能发生由于乙方违规操作导致故障发生或数据丢失的情况。

5.2.2.6 乙方服务团队处置事件能力须考核合格。

5.2.2.6 服务还应符合采购文件、本合同中的其他约定。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产品及服务后按照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验收细则开展验收工作。

5.3.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与本项目有关的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亦成为本项目验收标准。采购文件、乙方的承诺及响应文件、双方签署的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成为本项目验收依据。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2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如质量验收不合格,则乙方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组织验收。

5.3.3验收前提:平台建设已完成,所有连接工作已完成,监测服务及驻场服务已完成。

5.3.4 出现一个/次政务新媒体被省级及以上部门通报的事件,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约谈,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按合同考核要求计扣第三次应付款。(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被通报,乙方不负相关责任)。

5.3.5 出现三个/次政务新媒体(含累计)被省级及以上部门通报的事件,甲方将按合同考核,并有权按规定终止合同。(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被通报,乙方不负相关责任)。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权利、义务

6.1.1甲方有权了解掌握并监督项目工作进度及质量,有权要求乙方整改。

6.1.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政务新媒体监测范围及数量进行动态调整,为此甲方无需再增加给付报酬或费用。

6.1.3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的检查。

6.2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如实、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接受甲方的监督,存在问题的的,应按甲方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如乙方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交付所有工作成果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应合理申请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及网络资源等,不断优化资源占用,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云资源使用效率,有效避免云资源闲置或配置过度。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如在合同中有其它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告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乙方负责为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含建设阶段派出人员及服务阶段的驻场工程师)购买足额的工伤及人身意外保险,乙方承担其派出人员受到人身伤害(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意外、第三人侵权等)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乙方工作人员因受到人身伤害(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地点工作中发生以及抵达项目地点途中及返程中发生)所致的任何责任。

组成合同的文件除本合同第9条规定以外,还包括:磋商文件。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市政府一办二楼东 地址: 上海市市辖区长宁区广顺路33号6幢(D北座)2楼228室
法定代理人: 陶路 法定代理人: 张泯泯
委托代理人: 马恩情 委托代理人: 金雯
电话: 0731-88665527 电话: 021-64750910
传真: 0731-8866551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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