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XZC-2021021146
二、项目名称:“水韵江苏”全球传播中心(一期)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成交金额:69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1.服务范围:
(1)“水韵江苏”全球传播中心启动仪式
(2)建立“水韵江苏”全球传播中心常设展陈区
(3)开展国内外知名摄影师采风活动
(4)举办“水韵江苏”国际文化沙龙
(5)《水韵江苏文旅指南》英文版
(6)“水韵江苏”国际宣传片多语种制作和剪辑
(7)“水韵江苏”全球传播渠道和投放
(8)智库对标研究及分析报告
2.服务要求:
(1)本次“水韵江苏”全球传播中心(一期)的承办单位需在海外推广以及视频拍摄方面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同时拥有熟谙国际传播规律的专业团队。
(2)本项目要求承办单位具有与用户单位共同打造品牌活动的能力,同时在外媒摄影采风项目上为延续合作,也需要承办单位熟悉前期项目情况与细节,具有延续合作的能力,有利于项目执行与实施。
(3)本项目要求承办单位拥有高度的政治素养以及把控国际传播风险的高端站位,能够为用户单位的外宣活动做好政治把关。
(4)本项目要求承办单位拥有多年驻外经验的专业团队,熟悉国际传播思维,熟谙海外推广运作,从而更好地衔接地方宣传诉求与国际传播规律之间的平衡。
(5)本项目要求承办单位具有专业的全球化服务能力、优质的各类海外主流媒体合作资源以及较深远的社会影响力。
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可根据采购人要求执行)。
五、谈判小组名单:顾澄珊(谈判小组组长)李元康沈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基准费率计算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金额:5577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地 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1716室,联系电话:025-58750867-824)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蟠里9号
联系方式:025-87798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
联系方式:025-58750867-8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华
电 话:025-58750867-82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