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群众艺术馆
乙方:海视(福建)影业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RWZB[GK]2021027的2021年度非遗短视频拍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200204 音像制作服务 | 音像制作服务 |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 1 |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 445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肆万伍仟元整(¥445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05) 天内完成拍摄;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工人文化宫职工体育中心4楼福州市群众艺术馆;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并交付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介绍丰富多彩的福州非遗项目内容:1.尊重非遗本源性,把好内容策划关、内容审核关,提供专业准确、有用有趣的优质内容。2.找准角度切口,符合时代审美与大众调性,提升非遗拍摄内容质量与形式水平。3.采用视频制作新技术,适用多种大众媒体平台,做到兼容性、时效性。 (二)具体要求 1.数量和时长要求: (1)拍摄制作35个福州非遗项目短视频:①约一分钟短版视频标一套,原片一套,需压标;②约五分钟长版视频提供三款:原片(无字幕版本);压标(无字幕版本);压标(带中英文字幕版本)。(2)提供所有项目中英文字幕文稿;(3)提供一套过程中拍摄的工作照、记录照片。 2.质量要求:画面规格7680*4320像素(8K)。需配有中文旁白,中英文字幕。视频文件需采用主流高清格式:MOV、AVI、MPEG和MP4等四种输出格式,能满足多平台播放需求。 3.服务要求:项目宣传片拍摄制作过程中涉及的文稿及创意脚本的撰写、拍摄制作方案策划、摄制编辑、后期剪辑、配音配乐、字幕制作、特技特效制作、专业研讨、出差等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合同签订后105天内完成(包括调研、文案撰写、实地拍摄、后期制作、成片初稿时间,初审后的修改及再审的时间)。 (三)项目其他要求 1.①拍摄交片后,视频作品版权完全归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视频自行发布至任何平台或其他用途,但乙方主创人员拥有作品署名权;②成片交付后可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免费修改1次。 2.甲方有权对中标的宣传片创意和制作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意见和建议对宣传片创意和制作方案进行修改,宣传片创意和制作方案以甲方最终审核确认为准。 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修订完善创意脚本,直至得到甲方认可为止;制作成品时,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评审,修订完善专题宣传片,直至甲方认可为止。 4、成片审核通过后,可在省级电视台播出。 (四)时间:2021年8月--2021年11月底(105天)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质量要求:画面规格7680*4320像素(8K)。需配有中文旁白,中英文字幕。视频文件需采用主流高清格式:MOV、AVI、MPEG和MP4等四种输出格式,能满足多平台播放需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合同签订后,待财政指标到账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30% |
2 | 70 | 项目结束且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待财政指标到账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0%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签订合同后一年内有效。
10、违约责任
因中标投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投标人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投标人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中标投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在签订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投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投标人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中标投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因中标投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中标投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投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无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福州市群众艺术馆 | 乙方: | 海视(福建)影业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766号工人文化宫职工体育中心4楼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福大怡山创意园3号201B09 |
单位负责人: | 池小霞 | 单位负责人: | 辛小骥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张成 | |
联系方法: | 高老师 83843267 | 联系方法: | 13905918840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福州湖光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2212509006870811 |
签订地点:福州市群众艺术馆
签订日期:2021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