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人民网宣传推广文化旅游):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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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 | 1,500,000.00元 |
合同包1(人民网宣传推广文化旅游):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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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新闻服务 | 新闻服务 | 人民网宣传推广文化旅游 | 视频直播:至少3次,视频可不限次数回放。1)人工:5人2)地面摄像机3台3)高清导播4)首页要闻区文字链推广 ;图片直播:至少两次,运用精美的图片进行展示。1)人工:2人2)高清像机2台;3)图片后期制作;4)宣传推广 ;重要活动网络专题制作:(至少三个,运用图片、文字、视频综合地进行展示):1)前端页面设计;2)前端界面开发费3人;3) 后台功能开发3人4) 网站后期服务维护;首页通栏01: 1)宣传时长:365天2)提供广告设计服务 ;巨幅套头广告:1)至少20天2)提供广告设计服务;图说内蒙古专栏 :1)精美图片进行宣介365天;2)美图6张 ;焦点图:图推广至少10次 ;创意海报:至少20张 ;短视频:至少5个 ;新媒体平台 :至少10次 ;配合内蒙古文化和旅游厅宣介及活动新闻稿件,可在人民网内蒙古频道相关栏目给予发布,重要稿件可在头条、要闻栏目发布,特要稿件可推荐至人民网首页、人民日报相关栏目、人民网客户端、人民日报客户端。刷新读者阅读纪录,提升“亮丽内蒙古”文旅品牌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合作期间,人民网内蒙古频道将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安排专门的策划团队和负责人与内蒙古文化和旅游厅相关部门充分对接,提前沟通策划相关热点选题报道; 在内蒙古文化和旅游厅的相关重大活动中,依据活动内容,可选择文字、图片、视频、直播、H5等为一体的全媒体进行报道。 在一些重大活动中,人民网内蒙古频道可依据新闻价值与时效,重点报道可通过人民网官方微信平台、微博、抖音、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方式进行传播,提升内蒙古文化旅游整体形象。 |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 优于标准 | 1,500,000.00 |
李军义、泽辉、张佳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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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人民网宣传推广文化旅游):1.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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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6946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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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