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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南河创建重庆市示范河流方案编制(21C00183)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系方式:
重庆丰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何川 15023255984  更多1
发布时间:
2021-12-06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2021-12-17

璧南河创建重庆市示范河流方案编制(21C0018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6日

项目概况:

“璧南河创建重庆市示范河流方案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17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1C00183

项目名称:璧南河创建重庆市示范河流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0,000.00元

最高限价:9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对璧南河流域内河流(含水库)为重点,围绕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目标,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示范河流,以点带面、以线促面,巩固和提升全域水生态环境治理的综合效益,探索建设人民满意幸福河的经验和路径,为建设“儒雅璧山·田园都市”、打造主城都市区“迎客厅”提供良好生态保障。 980,000.00元 1 璧南河创建重庆市示范河流规划方案编制工作,规划范围为璧南河璧山段,河流长度84.87公里,流域面积为696平方公里,主要任务是改善璧南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主要目标是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资料收集、工程测量、工程勘察、方案编制、视频制作等。
最高限价总计:98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服务期限180日历天,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内开始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咨询甲级资信证书(提供资信证书和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备案证或查询截图)。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12月6日 至 2021年12月17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磋商保证金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12月17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17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生态河长办208会议室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1年12月17日 10:00

磋商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生态河长办208会议室(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局

采购经办人:兰义玲

采购人电话:41437863

采购人地址:璧山区双星大道36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丰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何川

代理机构电话:15023255984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一路5号扬子江商务小区4幢2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晓旭

项目联系人电话:15023255984

九、附件

(招标文件)璧南河创建重庆市示范河流方案编制(2).docx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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