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计划组织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采购需求公示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并提出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XXX体系概念演示视频制作
二、项目编号:2021-JLYJZJ-FX011
三、采购内容:
XXX体系概念演示视频主要用于全面阐释XXX作战的典型特点、能力需求及体系构成。根据提供的演示片脚本及相关演示内容,设计制作三维动画视频,能够通过城市环境中的典型作战行动过程,直观逼真展示XX作战的环境特点、能力需求和装备体系构成。为准确掌握潜在供应商、完善技术需求及指标、科学预算价格论证,高质效指导完成项目提供基本依据,现面向具有良好企业资质并为军队、军工企业提供过相关服务项目的单位发布研究合作需求。(详细指标见附件1)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应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军队事业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为部队、军工企业等单位提供过类似服务和项目。
五、意见建议受理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受理时间:2021年5月6日至5月12日(08:0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方式:
1.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线上登记,公示期后我部将组织线下对接。线下对接时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保密资质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必须为公司员工)、保密承诺书(附件3)、供应商可以选择性提供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如对项目技术指标、投标人资格条件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将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的《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2)及时向我部书面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或签字,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对接联系人方式
联 系 人:王助理
电 话:010-66862506,15321220390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具体位置电话联系)
附件:1.项目外协技术指标
2.意见建议反馈表
3.保密承诺书